博澳丽苑业主委员会刻制的业主大会印章
本报讯 11月20日,记者从蜀山区住建局获悉,蜀山区第一枚业主大会印章在博澳丽苑小区诞生,此举将加快推动住宅小区更好地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近日,在蜀山区住建局物业科、井岗镇物业办的指导下,合肥市博澳丽苑小区经向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刻制和启用了小区业主大会印章。
按照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
然而,在小区治理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权利边界不清一直是个大问题,业主不清楚哪些事应该由业主大会决定,哪些事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决定,容易引发纠纷矛盾。
“业主大会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就是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探索。”蜀山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枚业主大会印章是蜀山区住宅小区刻制和启用的第一枚业主大会印章。该印章的使用,可以使业主明确区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边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运行。
根据合肥市最新出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
过去,业主委员会备案后仅刻制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均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难以区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本次博澳丽苑业主委员会不仅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并配套制定了管理制度。“应当由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均以业主大会印章确认;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项,则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让业主更清晰的掌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各自职责。”井岗镇物业办相关负责人说。
此枚业主大会章的闪亮登场,表明蜀山区共建共治共享和美宜居住宅小区建设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通过刻制业主委会章,今后业主们可以有效参与管理自己的小区,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保障合法权益。
合肥通客户端-合报全媒体记者 吴奇 通讯员 徐一鸣 季云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