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今日蜀山 > 今日头条 > 正文

区纪委“第一种形态”运用初步实现常态化

编辑日期: 2022-09-14 02:08:53    来源:今日蜀山   

2017年以来,区纪委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程,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努力推动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大抓小并重”转变,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监督执纪132人次,其中“红脸出汗”67人次,“诫勉”谈话59人次,函询6人次,同比去年增长144%,“第一种形态”运用初步实现常态化。

2017年初,我区以区委1号文件形式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标准(试行)》,考核成绩按比例折算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印制“两个责任记录本”,实行全程纪实制度,倒逼责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不仅亲自过问重要信访件和案件查处工作,还亲自带头进行红脸出汗谈话,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年区领导累计开展纪律教育谈话34人次;16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和相关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践行“四种形态”的新要求,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区纪委切实转变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的思想,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创设执纪审查“1+X”模式,在做好办案“1”的基础上,警醒一批干部, 规范一个领域,解决一类问题,做好“X”的辐射与延伸。

区纪委通过《今日蜀山》、“蜀山发布”微信、蜀山纪检网等平台,常态化宣传各项纪律要求。印制《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日志》,强化党员干部日常学习,记录廉政“痕迹”。指导区属党组织“讲重做”专题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组织全区干部参加廉政教育,下发忏悔录和相关警示教育材料,汇编区内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活动。

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要节假日,还印发通知、提出要求,发送廉政短信、组织明查暗访,2017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件13人,均给予党政纪处分。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查问责工作,给予9人红脸出汗谈话、12人诫勉谈话、1人组织处理。2017年客观回复选人用人党风廉政意见154人次,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测试3批84人。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织保证。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监督者和维护者,自身建设必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2017年共举办3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组织优秀干部参加中纪委和省市纪委工作培训18人次, 组织12名基层纪检干部在区纪委机关跟班学习。

我区研究制定《蜀山区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谈话的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按照“两个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推行“分层逐级谈话”制度。成立纪律教育谈话问题排查小组,每月自下而上对符合适用情形需要谈话的问题和对象进行排查汇总,视情给予纪律教育谈话。结合实际,具体细化2个谈话类别七种适用情形,真正使各级党组织实践“第一种形态”有抓手、有遵循。(李洋 何琨 孙雨静)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