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今日蜀山 > 今日头条 > 正文

一季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0元

编辑日期: 2022-09-14 02:16:40    来源:今日蜀山   

据国家统计局合肥市调查队数据反馈显示,一季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总量位列四城区之首。

区统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按收入来源分,我区一直保持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经营性收入为辅,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的格局。

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80元,同比增长9.8%,收入总量比合肥市总体高出2785元,增速高出合肥市0.5个百分点,总量位列四城区之首。

我区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平稳增长,收入四大类构成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其中,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899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60.06%;人均经营净收入2723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8.18%;人均财产净收入165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1.01%;人均转移净收入161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0.75%。

我区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工资性收入较去年增长10.19%;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能进一步释放,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负担,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出更加良好的经营环境,经营性净收入较去年增长10.02%;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来自房租、储蓄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均有所增加,财产性净收入较去年增长8.55%;城乡居民养老金上调,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转移性净收入较去年增长8.56%。(童彤 胡正球)


关于本站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