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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探索基层扁平化法治新模式

编辑日期: 2022-09-14 02:20:00    来源:今日蜀山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为深入推进法治蜀山建设,搞好街道和乡镇的一线法治工作,近日,区司法局就如何落实好依法治国新要求,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夯实基层法治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基层扁平化法治的蜀山经验。

积极开展走访调研

区司法局要求全区12家镇街司法所及蜀山经开区管委会司法办对辖区94个社区(村居)开展走访调研,通过走访,发现全区呈现各社区小区住户密集、现有村民小组安置回迁后地理位置分散的特点。这在基层治理中直接引发社区干部和居民互动比例低、村居干部和村民之间联系减少等问题。同时,基于地理位置与经济水平差异,基层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人户分离等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积极性不高,社区(村居)矛盾依赖层层上报解决,纠纷实时化解难以实现,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探索一村一居一楼户治理新模式

针对问题,区司法局通过召开全区基层治理专题座谈,邀请社区(村居)干部、居民代表等建言献策。座谈会确立全区要深入学习“枫桥经验”,尤其要借鉴南岗司法所确立的一村一区一楼户的扁平化治理模式的新思路。即建立以单元楼栋为基本网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自荐和推荐相结合方式选聘楼栋长,选聘过程公开,以从片区符合条件的居民中产生为原则,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邀请居民全程参与监督。

南岗司法所在辖区内按照选聘结果,划分单元网格,以“划片包干定责”的思路,建立楼栋长负责制,责任细化到人并公示。通过楼栋长对片区居民的熟悉程度和受信赖程度,发挥楼栋长在矛盾调处过程中的威望,促进矛盾的化解。同时,也能更好实现“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社区(村居)事务扁平化精细化自治化处理的模式,使社区资源得到整合利用,真正实现 “民事民议”“民纠民调”“民约民定”“民事民治”“民权民维”,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保障,有利于推动新时代蜀山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切实为构筑法治蜀山提供坚实的基层保障。

三个举措狠抓落实实现新常态

为实现基层扁平化法治的新常态,区司法局三个举措狠抓落实。在队伍建设方面,要求各单位要注重人才培养。以南岗司法所为例,建立楼栋代表负责制后,通过定期召开楼栋居民恳谈会、代表会、群众说事会等主动发现热心公共事务的群众,结合民主评议的形式吸纳后备楼栋代表。在规则制定上,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扁平化”建设章程》、《楼栋网格议事评事规则》、《楼栋公益事业建设和管理办法》、《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使基层法治有章可循,居民遇事有据可考。为对已当选楼栋长实行动态管理,区司法局要求各单位依照履职情况、矛盾化解率及群众满意度对楼栋长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综合运用。  (赵晓云 季云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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