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蜀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年”活动启动,逐步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规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多项制度,加强执法检查,让农民工工资得到按时足额发放。与此同时,辖区59家施工单位和街道(镇)、开发区有关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责任状。
据了解,蜀山区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区劳动监察部门将把各类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等用工管理情况纳入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签订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辖区各类企业必须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此外,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规定,区有关部门督促工程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实现月清月结;引导其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个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区住建、重点工程、农业水利、绿化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分包企业落实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同时,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和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到今年底,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实名制管理率、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率均达到95%,确保各项占比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王光武 刘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