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蜀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被授予“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
据悉,近三年以来,该中心共提供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77件。
建设援助服务圈
该中心在全区11个镇(街、园)及78个村(居)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同时在残联、老龄委、妇联、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区属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将法律援助工作触角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全方位、全领域。
该中心优化大厅设置,整合“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业务资源于一体,将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引进服务大厅,以便群众现场咨询问题、就地办理业务。
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法援中心通过指引、咨询、受理、办理、转办交办等方式,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综合公共法律服务,形成了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的工作模式。
打造身边的法律顾问
该中心法律服务热线,派驻执业律师接听群众来电,为其解答法律领域的困扰难题。
同时,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依托安徽法网、皖事通平台,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预约等线上服务,让群众网上就能“不见面”办成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方向发展。
为民解忧开“药方”
该中心突破常规的律师值班接待制度,创新法律援助“专家门诊”——“律所合伙人接待日”制度,将“合伙人接待日”制度与律师常规值班接待制度有机结合,实施法律援助普惠服务与精准服务兼容并蓄。
通过升格值班律师准入条件,组建“合伙人接待日”律师库,定期开展“律所合伙人接待日”值班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直接指定合伙人律师办理,缩短办事流程,有效满足群众对法律援助服务的精深化需求。
同时,积极探索律所合伙人参与协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通过合伙人律师释法明理,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取得了良好效果。
(王青 詹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