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今年7月1日起,蜀山区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提高。
此次提标,全区城区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924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9元,共惠及全区2000余名城区低保对象。
据悉,蜀山区持续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城区低保保障政策,构建人社、住建、医保等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台账化管理、监测预警及动态调整等,实现精准救助。1—8月,全区累计保障低保人员为20103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1670.38万元。
(王勤 孙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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