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已成定局,与其争得面红耳赤,不如各退一步,一别两宽,各生欢喜。”近日,蜀山法院高刘法庭“鸿雁姐姐”调解工作室特邀调解员王红艳成功调解了两起离婚纠纷。
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丁某与被告徐某于2011年12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丁某称,婚后徐某不仅没有负起丈夫应尽的责任,还经常与其吵架甚至存在家暴行为,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徐某的婚姻关系。
接到案件后,调解员王红艳多次尝试都未能联系到被告。原来在得知丁某起诉离婚的消息后,被告徐某就将法院的电话拉入了“黑名单”,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按照工作流程,在联系不到被告的情况下,王红艳本可以将案卷移交法官,进入开庭阶段,但她不想放弃,一方面与原告保持沟通,另一方面发挥自己本地人的优势,调动周围的熟人力量,多方打听后终于联系上徐某,对其进行耐心地沟通劝导,入情入理的交流打动了徐某,也获得了他的信任。最终丁某与徐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家事纠纷的妥善化解,不仅涉及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更涉及到家庭和睦、社会稳定。该法庭经常情理法并用,以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黄雪婷 陈莹莹)